4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发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主要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对未来5年~10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提出建设要求。


  《标准与规范》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等工作需要,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并提出要求。《标准与规范》分为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新兴技术等5章22类262项具体内容。其中,业务应用包括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协同、运营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9类;信息平台包括信息平台基础、平台服务集成等两类;基础设施包括机房基础、硬件设备、基础软件等3类;安全防护包括数据中心安全、终端安全、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4类;新兴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4类。

  《标准与规范》强调,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依据该《标准与规范》,同时要符合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以及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等卫生行业信息标准,还要满足《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和相关医院数据上报管理规范的要求。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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